根据《关于做好第二届聊城和谐使者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聊民发[2019]55号)及《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聊政办字[2017]27号)的文件要求,经研究推荐,确定卢绍霞同志为第二届聊城和谐使者选拔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从2019年9月23日至2019年9月27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名向人事科反映情况。
人 事 科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