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江苏省委批准,江苏省纪委监委对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疫情防控不力问题进行调查。根据目前调查情况,先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通报如下:
汪超,东部机场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兼机场涉外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长,涉嫌玩忽职守,对疫情防控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省纪委监委对其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尹运文,东部机场集团应急救援部主任,涉嫌玩忽职守,对疫情防控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省纪委监委对其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许永杰,东部机场集团地面服务部主任,对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省纪委监委对其立案审查调查。
胡万进,南京市副市长,对疫情防控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给予其政务记过处分。
严应骏,南京市江宁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对疫情防控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为二级调研员。
方中友,南京市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对疫情防控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南京市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职务。其他有关责任人员仍在调查中。
据南京市纪委监委消息,经南京市委批准,南京市纪委监委对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疫情防控不力问题进行调查并开展问责。根据目前调查情况,先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通报如下:
杨大锁,市卫健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因分管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力,对基层业务监管指导不力,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蒋虻芒,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因工作粗枝大叶,对有关文稿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伏进进,江宁区副区长,因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责任不力,给予其政务记大过处分。
姜立波,江宁区政协副主席、区卫健委主任,因履职不到位,对疫情防控处置不力,免去其区卫健委主任职务,建议按章程免去其区政协副主席职务,视后续调查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刘春明,江宁区禄口街道党工委书记,因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责任不力,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朱茂胜,江宁区禄口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因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责任不力,免去其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职务,视后续调查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李强,江宁区禄口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因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责任不力,建议按法定程序免去其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职务,视后续调查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孙海,江宁区卫健委副主任,因分管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力,对基层业务监管指导不力,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朱宽远,江宁区禄口街道铜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因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力,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其他有关责任人员仍在调查中。
2021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