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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监委关于3起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案例的通报
时间:2023-06-21 | 来源: | 作者: | 阅读:
       区纪委监委关于3起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区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区人民医院院长刘兴利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2022年2月18日,刘兴利的妻子田某在东昌府区妇幼保健院生育一子,后刘兴利收受区妇幼保健院、区人民医院部分工作人员礼金共计25000元。区纪委给予刘兴利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2、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工作人员张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的问题。2018年中秋节至2021年春节,张雷先后5次收受东昌慢性病医院等2家医保定点单位实际控制人魏某营送予的5箱泸州老窖特曲(折价5450元)白酒和5箱水果(折价750元),折价共计6200元。区监委给予张雷政务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3、区建筑工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冯文强等7人收受他人购物卡的问题。2020年春节,顺颐公司为保证其在梁水镇镇梁浅村开展的雅居项目顺利施工,送予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管的冯文强1000元购物卡一张;分别送予镇、村相关人员王保友、张金敬、王学敏、梅庆武、吕召杰、邱广东6人价值300元的海鲜提货劵一张。区监委对冯文强予以书面诫勉,收缴其违纪所得;责令王保友、梅庆武、张金敬、王学敏、吕召杰、邱广东作出书面检查,收缴其违纪所得。
      上述问题中,收受和违规赠送他人礼品礼金是禁而不绝的“常见病”,反映出高压之下个别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四风”问题病根未除、土壤还在。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镜、反省自身,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自觉抵制享乐奢靡歪风,切实改进作风、廉洁履职。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聚焦靶向、精准纠治,要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加强廉洁文化建设,营造崇廉尚洁氛围,持续培土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
区纪委监委关于3起酒驾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增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纪法意识和安全意识,坚决遏制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现将查处的3起酒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梁水镇镇二级主任科员王登民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22年8月23日22时45分,王登民酒后驾驶机动车行至双力路与昌润路交叉口,被执勤交警查获,酒精含量检测为43mg/100ml,经查询系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2022年10月25日,市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给予王登民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给予王登民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区纪委给予王登民党内警告处分。
      2、郑家镇人民政府科员时强无证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22年7月18日01时01分,时强驾驶机动车行至柳园路与湖南路交叉口,被执勤交警查获,酒精含量检测为33mg/100ml,经查询系无证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2022年9月21日,市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给予时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给予时强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区纪委给予时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一年半)。
      3、道口铺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程学凯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19年5月9日15时1分,程学凯驾驶机动车行至道口铺-张炉集-2公里时,被执勤交警查获,酒精含量检测为24.7mg/100ml,经查询系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2021年1月26日,市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东昌府大队给予程学凯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道口铺街道党工委给予程学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一年半)。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指出,要教育引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不搞特殊化,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当前,全区上下正在开展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党员、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从严要求自己,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杜绝侥幸心理。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公职人员的教育引导,精准整治和切实解决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问题。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监督执纪执法,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深挖背后“四风”问题,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推动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