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可回收垃圾出售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医院可回收塑制品、玻璃制品、透析桶出售
三、项目预算:≥1.1元/KG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提供再生资源回收资质
六、需要提供的资料: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再生资源回收资质证书复印件。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请于2024年6月4日8:00至2024年6月6日17:30到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门诊楼四楼财务科报名。
八、联系方式:财务科:0635-8344021
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财务科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