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关于全市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专项、精神病救治救助实施办法
为深入推进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推动全面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提升专项救治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水平,完成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免费救治工作任务,助力全市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结合医院实际,经院办公会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巩固落实脱贫成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推进健康扶贫战略,贯彻落实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聊卫办〔2019〕31号)、《关于转发国卫办医函〔2019〕427号文件 进一步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聊城市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聊卫发〔2019〕6号)等文件精神。加大医疗救助工作力度,完善重点人群重点疾病保障机制,减轻贫困群众医疗经济负担,优化贫困患者就医流程,同时加强医疗质量全面管理,严格规范医疗行为,严格防控过度保障,为贫困人口提供安全、方便、优惠的医疗服务。
二、保障对象
全市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贫困重度残疾人员(指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残疾证的一、二级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以下简称“贫困人口”)。
三、具体措施
(一)门诊就诊实行“两免两减半”
“两免”是指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诊查费,“两减半”是指专家门诊诊查费、大型设备检查费减半收取。
贫困人口来院就诊时,由导医人员指引,在导诊台填写患者基本信息,携带贫困人口相关证件,到特需医疗服务中心确认信息审核证件,进行就诊诊疗(免挂号费、诊查费),必要时由特需医疗服务中心组织院内会诊(会诊费及诊查费原则上给予减免),开具检查项目(其中CT/MRI费用减半),协助患者开药取药,如需住院,联系接诊医师办理住院手续。
责任科室:门诊办公室、便民门诊。
(二)住院患者实行“先诊疗、后付费”
严格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救治,保障贫困患者的基本医疗权利。首诊医师详细询问病人基本信息后开具入院通知书(如为贫困患者在住院票醒目位置标注);住院处收到入院通知书录入患者信息,核实贫困人员身份后免收住院押金;三日内由医保科再次审核,形成“首诊医师-住院处-医保科”三方核对,确保身份信息无误。
责任科室:财务科、医保科、信息科、医务科
(三)住院费用实行“一站式”结算
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和贫困重度残疾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机构减免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五种待遇(其中“医疗机构减免”指医院为患者减免医保目录外全额自费费用的10%);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种待遇。以上贫困人员均享受住院费用“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服务,出院时由医保科开具结算清单,到住院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仅需支付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
责任科室:财务科、医保科、信息科
(四)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
2019年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数量增加到25种: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胃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耐多药结核病(新增)、脑卒中(新增)、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新增)、艾滋病机会感染(新增)。对以上病种要根据国家卫健委印发的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相关病种诊疗规范、临床路径、技术操作规程等,科学制定、严格执行具体的临床路径和诊疗管理方案,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严格质控管理指标,科学控制医疗费用。除落实“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政策外,对符合条件需要紧急救治的农村贫困人口充分利用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进行补助。
责任科室:医务科、医保科、财务科、医疗协作办、质控科
(五)对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行免费救治
严格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报告与管理制度,做好数据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对纳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系统并被健康扶贫动态检测系统标注为“严重精神障碍”的贫困患者,建立“医保报销、民政救助、财政兜底”的救治经费保障机制,由精神科医师审核病人信息,根据医学需要收住院,在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就医秩序和诊疗行为、严格控制住院医疗费用、实行“按床日”结算的基础上,对经过各种医疗救助后仍需患者个人支付的规定范围内的费用,由市、县两级财政给予兜底补助,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实现免费救治。出院时由精神科填写减免申请单,按程序医院给予一次性垫付,确保患者不因经济原因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以上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精神病房住院期间的生活费(每人每日10元),医院给予减免。由精神科每月汇总报表,膳食科(社会外包餐厅)核对后提供用餐申请表及费用收据,按程序医院每月给予结算。
负责科室:医疗协作办、医务科、财务科、医保科、公共卫生科、膳食科、精神病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按市委、市政府健康扶贫的决策部署,真抓实干、务实求效,及时总结交流情况,解决有关问题,形成各负其责、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做到沟通主动、政策互通、工作联动。
(二)明确职责分工
各科室明确职责分工,发挥好协调服务作用,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合理控制费用,做好“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以及医疗救助等衔接和补偿等工作,严厉打击涉嫌违纪骗保等行为,确保扶贫救助工作有效落实。
(三)积极宣传政策
做好贫困人口救治救助政策宣传,加强相关业务培训,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提升服务贫困人口的能力和水平,及时梳理总结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制作宣传材料,张贴便民告示,科学合理地进行宣传推介,提高工作人员和群众对相关政策的知晓率,全面营造合力助推脱贫攻坚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科学控制医疗费用
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等,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减少贫困人口就医政策外用药、耗材和不必要的检查诊疗,科学控制医疗费用,减轻贫困患者经济负担。
(五)落实经费保障
整合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机构减免、疾病应急救助、扶贫基金、财政基金及慈善救助等保障制度,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确保如期保质完成贫困人口医疗救治任务。
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对2019年8月14日至发布之日期间发生的上述费用,医院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
附件:1.贫困人口门诊就诊流程图
2.贫困人口入出院流程图
3.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减免流程图
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