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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须知及签发流程公开公示
时间:2021-07-16 | 来源: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 | 作者: | 阅读: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须知

  感谢您对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的信任!请给新生儿取好名字,在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所需资料:

  1、新生儿母亲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携带:新生儿父母两个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新生儿母亲之外的其他人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携带:

  (1)新生儿父母两个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新生儿母亲本人签字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

  (3)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新生儿出生超过一年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由新生儿父母双方携带:

  (1)新生儿父母两个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产妇病历复印件(含病历首页、分娩记录、出院记录)

  (3)个人信息真实承诺书等。

  如无法提供以上资料,还需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授权委托书》的领取方式:产妇及家属可在出生证明办理窗口领取

  4、如有其他特殊情况,请拨打咨询电话:0635-8340209。

  5、新生儿出生一年内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可以申请线上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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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流程

  办证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0-17:30 (夏)13:30-17:00 (冬)

  办证地点: 2号病房楼2楼出生医学证明办公室办理窗口